本书从公法的视角,研究苏格兰分离公投的合法性问题,明确分离公投的合法性问题属于国家内政,他国无权干涉。还分析了公投具有合法性的条件,探讨了公投的性质和结果的约束力,明确了国家机关在公投过程中的角色。
本书内容包括:近代德国比较法学的发展演变、当代德国的比较法学、比较法学者对“共同欧洲私法”的推动、茨威格特和克茨的《比较法总论》、20世纪末德国比较法学的新发展、西方比较法学中的功能主义、研究范式的后现代转向及其限度、比较法学中的反形式主义进路。
本书作者将德国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归纳为双系统的理论。所谓的双系统犯罪构成要件理论是指,判断一个行为是否该当犯罪的标准是通过两个不同的理论系统共同完成的:其一是判断行为性质的“三要件”系统,其二是评价行为价值的“不法-罪责”系统。前者是判断系统,后者是评价系统。尽管不同学者对两个系统之间的关系有不同的主张和论证,但是本质
本书主要研究英国近代早期(14~18世纪)颁布的70余部叛逆法及其历史影响。作者系统梳理了相关学术史,在批判借鉴西方学术成果的基础上,运用翔实的历史资料对不同历史阶段叛逆法的立法原因、具体内容、历史影响进行了分析,同时深入探讨了叛逆法与英国政治发展的互动关系,勾勒出英国政治的近代化发展过程。本书旨在为学者研究英国王权政
《荷兰民法典(译著)》是国内第一本全面翻译《荷兰民法典》的译著。本译著遵循《荷兰民法典》采用的潘德克吞立法体系,首先区分人法(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与财产法的一般规则(第三部分),其次,在财产法中区分物权(第五部分)和债权(第六部分),最后在债权中又区分一般规则(第六部分)和特殊合同(第七部分和第八部分)。最终成果的基本
本书主要内容有:欧盟及其法律的核心概念、欧盟一体化的标志性历程、欧盟的宗旨与原则及其演变、欧盟权能的类型与领域、欧盟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欧盟的法律渊源及其等级问题、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欧盟的治理结构及其改革、欧盟法律的制定及其程序、欧盟法律的实施与执行等等。
本书是霍布斯的重要著作之一。普通法是英格兰源远流长的法律和政治传统,主张法律至上。霍布斯的核心理念是确立政治主权,而这与英格兰普通法的政治传统相悖。为证成自己的理论,霍布斯不能不反对普通法。在《利维坦》中,霍布斯已展开这一工作,但较为粗疏。故霍布斯专门撰写本书,以对话体方式,对普通法的核心理念予以批评。透过这一批评,霍
《英国法释义》是一部论述迄至18世纪中叶英格兰普通法的法学著作,是一部全面、系统阐述普通法的论著。全书分为四卷:人之权利、物之权利、私犯、公犯,首版于1765—1769年陆续面世。“面对这部著作,任何一位法学教授均会感到渺小,其同时亦是一座永不磨灭的丰碑”(弗雷德里克·梅特兰);“若《英国法释义》未于当时诞生,则美国与
本书系统研究、介绍了以土地租赁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土地利用模式。其以农地私法史为研究视角,以罗马法中世纪法意大利法历史脉络为基础,以长期租赁永佃权为框架,从历史和体系方面对肇端于古希腊的永佃利用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解构,旨在为中国土地租赁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提供启示和借鉴。本书史料丰富、脉络清晰、意涵深远。通过罗马法经典文献及
本书运用一种独到而精湛的税法史研究手法,将我们熟悉的纳税人权利保护话题,回溯到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在一个独特的场域内展开宪法性的论辩,展现了工业革命时期英国税收法律的动态变化历程。法律所提供的保障机制是英国税收法律关系的核心,其确保纳税人缴纳正确的税款以及政府依法进行税收征管。本书正是围绕着维多利亚时代纳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