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价值目标是极其多元的。卓泽渊教授《法的价值论》一书曾出过两版,均告售罄,在学术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赢得读者的广泛好评。在第二版中,作者删除了对于效益、文明、民主、法治、理性、权利的论述,将以前关于正义的论述改为了对于公正的论述,作者力图把人作为更严格意义的出发点、目的地和中心来认识法的价值,所以才有了将生命价值列为
包公戏在漫长的演变过程中,不断反映着所处时代的社会法律观念,剧作者自觉或不自觉地在进行着法制宣传。然而这些法制宣传并非简单的法律图解,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帮助受众宣泄感情的方式。因此不能简单地把它当作了解中国传统法制的途径,以为古代的法律、司法就是如此。这并非指责包公戏所言不实,而是希望助其重新定位。本书正是围绕这一问题展
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研究读本
《法治论坛》(第47辑)为读者精心准备了“语言文字法研究专题”,包括《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的法理基础分析》《我国语言文字法体系的构建》等优秀文章。 《法治论坛》(第47辑)另在“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务研究”和“法谈法议”中为读者呈现了《清理“僵尸企业”背景下的破产机制调研报告》《中小企业
本书取中国近代法律文明演进的视角,对沈家本、梁启超、杨鸿烈、陈顾远、程树德、丘汉平、蔡枢衡、李大钊等,这样一个在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史学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法律史家研究群体,从学术与社会互动关系入手,考察他们的职业身份、专业状况及教育背景,爬梳他们对当时激荡时局的回应状况,比较他们学术研究视角及方法的异同
本文共分七部分,以儒家法律文化为研究对象,对其历史演化进行梳理,并详细研究了儒家法律文化价值的内涵、内容、形式结构、实现等内容。
法官决策话语主要有调节类、征询类、表征类和定性类等四种。但每种话语行为都有多种不同的实现形式。这表明,法官行为是结构性与动态性的矛盾统一。从法官认同方面,我们发现,法官这些司法话语行为的差异性可从法官认同的三个层面(即话语性、情景性和转移性)得到解释。基于法官的认同取向,我们发现法官决策行为差异可大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
公私法分立制度的立法不完备为生活世界中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条件,这改变了法律初设的社会秩序和诉求,制度如何设定虽然与这种改变有关系,但起决定作用的却是制度运行本书试图在法治现代化的目标下解释制度脱离不了的社会运行轨迹,并期冀从社会现代化的视角去寻求其对法治现代化的需求,为科学地进行法治建设提供一些观点。
《法治与社会论丛(第七卷)》是一本法学类的综合性学术集刊,现已出版至第七卷。本书收录论文主要涉及法学各论专题、司法改革研究专题、审判前沿与案例精解专题、社会管理专题、教学与课程改革专题等。在论文的征稿过程中更注重实务性和创新性,力求及时反映*的社会热点问题及学术研究成果,并从多角度、多层次对各类热点问题进行全方位的探讨
本书稿结合金砖国家第九次领导人厦门会晤,加大对金砖国家厦门会晤议程和主题所涉政策和合作战略的研究,特别是对福建省和厦门市利用金砖国家合作机制,加强福建与厦门与金砖国家人文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提供国际法学专业性多视角多广度的研讨和理论建议。本书作者包括金砖五国学界和实务界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