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紧密结合我国近年来的立法实践,深入从规范立法学的角度讨论了立法的宪法前提、立法机构的不同组成部分在立法中的作用,以提高立法质量为中心,并讨论了影响立法质量的主要因素,提倡科学立法。此外,专门研究了法律案成熟度、法律实施无效以及法律草案的构造等问题。本书始终坚持以文本为中心,以实践为导
昂格尔的许多作品都是在思考那些能够将人性从经济奴役、社会分化与层级体制中解放出来的政治和社会秩序,本书是这一思考在法律领域中的延续。与批判法学运动(CLS)的其他成员及当代法律思想家将法律分析的重心放在法院与法官如何裁决案件不同,昂格尔认为法律分析的重要性在于提供制度想象。《批判法学运动》作为CLS的思想宣言、纲领规划
本书是奥特弗利德?赫费的哲学代表作之一,首版于1990年,被译为多种文字。该书是对《政治正义》(1987)一书中提出的“绝对法权原则”主题的深化研究。本书认为,要把现代性理解为一个复调音乐式的工程,并在伦理学、法权理论和社会哲学三个层面上解读这一工程。康德在全书中始终是一个活跃的对话者,而亚里士多德、密尔、边沁、罗尔斯
《法律的性质与渊源》是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约翰?奇普曼?格雷最具影响力的著作。 作者在本书中至少提出了两套影响深远的理论,其一是法律现实主义的法律概念理论,即主张法律是法院为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发布的一般性规则;其二是法律渊源理论,即在明确区分法律和法律渊源的基础上,在学术史上首次系统讨论了作为法律渊源的制定法、
在《主观公法权利体系》一书中,通过主观公法权利的建构,作者一方面克服了实证主义国家法学否定公法权利的做法,在另外一方面克服了自然法学说在基本权利问题方面的泛政治化倾向,奠定和开创了以教义学的方式把握基本权利的法律属性的研究方式。这本著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个大的部分。在总论部分,作者阐述了国家的法律本质,个体公法权利的一般
本书是作者根据长期的教学实践和最新的民法典等的变化进行修订而成的。本书分为法理学、国内公法、国内私法、国际法四大部分,共计十六章。这次修改保留了其他《法学概论》教材所没有的“法的理念”内容,将法的基本道理和每一个部门法的道理阐述得比较清楚,保留了大量知识图表和一些法学名言、格言、经典论述及典故等特色,在内容上囊括了法理
《法苑内外》作者王立民教授在法律史领域耕耘近40年。除公开出版的著作与公开发表的论文外,还公开发表了一些小文章,包括随笔、见闻、序、回忆文章等。此书把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集成于一体,展示给读者。从中,读者可以了解世界法制的古今中外,扩展自己的知识特别是增长法治知识,提高法治素养。
本书收录了哈特自1953年至1981年写就的17篇重要文章。这些文章不仅写作时间跨度大,而且选题广泛,几乎涵盖了他在语言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的独特思考,甚至还讨论了刑法哲学中的不能犯未遂的问题。在书中,哈特既讨论了一般性问题,也品评了生长在美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法理学流派,还对19至20世纪热烈争论的
法理学(第六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法理学也被称为法哲学,是法学学科体系的基础理论、一般理论和方法论。在传统法理学教学过程中,往往由“法理学”一门课程完成法学基础理论的讲授工作,既充当低年级学生的法学入门课程,又充当高年级学生的进阶读本。“法理学”课程讲授和学生学习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一门课程无法很好地完成入门基础和进阶拔高的双重使命。因此,“法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