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行为,自德国学者斯鸠贝尔首倡以来,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其作为保证人类型之一,得到多数学者赞同和司法判例支持,它和法律规定、契约约定,并列为历史最悠久的三大保证人类型。“因自己之行为致发生一定之危险者,负防止其发生之义务”,这是先行行为保证人类型最原始的法理基础,符合人类直觉的正义情感。问题是,在实证法层面,在遵循
《侦查程序》针对刑事诉讼不同程序和问题分册编写,力求收集有关单项程序与制度的全面性规定,相对其他资料性书籍而言是最全面的,基本上将有关该单项程序与制度的法律、法规、规章、解释、批复、解答,以及规范性文件予以全面收集,保证了资料的完整性。《侦查程序》不仅收集了有关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而且还包括部分省、
恢复性司法是犯罪与司法领域的热议话题。其倡导者认为,应对犯罪的刑罚措施及其他常规社会措施既不能满足被害人需求,也不能防止再犯,因此应当用恢复性司法取而代之。在恢复性司法中,犯罪人的家庭及社区可以鼓励犯罪人为其行为之后果承担责任、表达痛悔的心情并修复伤害;恢复性司法还强调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区,反对通过刑罚及排斥性措施控制
法官在刑事庭审中究竟应该有何作为?面对各种层出不穷的主张,关注刑事法官在庭审时的证据调查权就顺理成章。比较法显示:英美两国刑事法官(包含陪审团)并非完全消极的仲裁者;德法之邦固然坚守法官调查证据;但适度的改革亦释放了控辩双方的举证能力。1996年之后,中国刑事庭审制度仍然处于变革之中,完善法官的证据调查权举足轻重,其最
《商法教程》(第二版)是“中国法学教科书·原理与应用系列”教材中的一种。全书分为以下八编:商法总论、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信托法和保险法和破产法。本教材编写人员均有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就各自承担编写的内容事先均编写有比较成熟的专著、教材或讲义,不仅在各自承担的领域有突出的学术研究成果,而且有比较
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契约自由的实现及其保护,有赖于民事立法的完善与民法学研究的深入,但从根本上而言,更有赖于整个法律体系中对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全面考察。这种研究领域与视角转换的必要性与现实性,随着作为契约自由基础的社会现实的发展变化,显得日益突出。当然,从宪法学的角度探讨契约自由,重点并不在于宪法是否拘束私人之间
《外国民商法(第3版)》是为法学院的高年级学生学习外国民商法课程所编写的教材。《外国民商法(第三版)》主要介绍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民商事立法。就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选择了法国、德国、瑞士、日本、意大利等国的立法;就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选择了英国和美国的立法。本书的内容主要分为三编:第一编为各国民商法概论,包括外国民
《刑法解释的沟通之维》内容简介:法律解释经历了从方法论法律解释学到本体论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学再到调和二者冲突的以沟通理性为指导的法律论证理论的发展过程,其实质是法律从形式合法性到实质合法性再到沟通合法性流变之反映。《刑法解释的沟通之维》主张以沟通合法性为基础重新审视和建构我国的刑法解释理论体系,为此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
《FBI读心术:美国联邦警察的超级心理密码》是一部心理励志类图书。FBI会真正结合社会环境对犯罪主体进行全面的心理研究,从而实现对犯罪主体更加全面的读心术。FBI在对犯罪主体的研究中总结出这样一句话:“在国际安全形势如此严峻的情况下,人们首先要做到识别一个人,在对这个人持续的观察中要真正分辨出这个人的内心变化情况,只有
《民事权利时间限制研究》从法律发展史的纵向角度和立法比较的横向角度,以原权利和救济权的划分为基本线索,分析阐释了这两类权利时间限制的历史发展规律及其理论依据。对民事权利时间限制的有关制度的具体构建及存废进行了研究。我国民法典对诉讼时效、取得时效等制度的规定,应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及民族文化的特点,充分考量司法救济资源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