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作者约翰·奥斯丁被誉为“现代英国法理学之父”,亦是法律实证主义创始人之一。其法律思想和理念集中体现在《法理学的范围》一书中。本书的出现,导引了影响深远的分析法学的浮出。这一文本,是纲领性的旗帜性的文献。即使是在今日,我们也依然需要重新关注、阅读、解释和回应这一文本所提出的观念和问题。
本论题是以“静态的”“理论的”学理研究为基础,以“动态的”“理性的”的问题意识及价值判断为目的,以明晰研究的价值指向为目标的思路展开的研究。即:前提论(引论)——本体论(基础)——实践论(主题)——价值论(旨归)。一、前提论研究:即研究背景与基本概念界定,为主题研究作以引论;二、本体论研究:司法伦理本质与司法伦理结构,
法学概论(第六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近年来,我国持续增长的法律专业教师和学生人数以及法律服务市场上激烈的竞争,共同激发了法律职业群体提高法律职业伦理相关意识和辨识正确伦理观念能力的积极性。本书梳理了法律职业伦理哲学源流,提纲挈领,脉络清晰;书中有关于法律职业伦理中涉及律师不当执业和法官、检察官不当司法行为的实践案例以及对此的惩戒。本书最有价值的地方是对法
本书为连续出版物,私法研究第26卷设有“民事法论”“商事法论”“罗马法与欧盟法论”“立法资料专论”等专题栏目,共收入文章20篇。本卷紧密结合《民法典》热点问题,既有反映私法领域新近研究热点的文章,也有从历史脉络梳理法律发展的文章,还有从域外角度阐述法律制度以比较研究的文章,特别重视推出对现实问题在研究方法上有创新性的成
语言是法律的载体,从立法到法律的实施都是在法律语境中运行,法的世界离不开语言,在法律特定的思维形态下,语言作为物质载体与之形影相随。法律是国家专门机关制定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规范,直接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和自由。因此一般认为,法律语言必须是准确的,法律文本中不得出现模糊语
凯尔森丁1960年出版的《纯粹法学说》(第二版)是规范理论的标杆性作品,也是欧陆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一般法学说(法理论)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更是享誉国际学界、至今仍影响力不衰的"纯粹法学"的扛鼎之作。虽名为"第二版",但与同名的*版相比,它不仅在细节上更加论述周密,而且在体系上更加完整圆融,不仅处理了"法与自然""
本书详细诠释了各类商务谈判技巧与策略,为法律工作者学习谈判的理念与技巧提供指导,同时,对于律师自身业务开展,以及非诉业务处理中的谈判实战策略与技巧运用,以示例方式模拟情景进行演示与解说,倡导律师在从事谈判业务之时,能够将谈判的法律性与商业性有机结合,能够通过谈判为自身和当事人创造价值的理念。本书为实务畅销书《法律尽职调
本评估报告指标体系共设7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36个具体指标。指标体系为综合比较国内外代表性的大学和学科排名要素得出,包括: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国际化和办学资源。同时,参照我国双一流学校建设的标准以及我国未来教育建设的重点,包括:重点落实人才培养国际化和就业质量,量质并重,狠抓科研产出,大力加强师资队伍
《法律与伦理》定位在法学与伦理学的交叉研究上,以问题为导向,秉持兼容并包的原则,开拓一片法学家与伦理学家自由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本书为第7辑,重点关注法律工作者的职业伦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等问题,包含法律职业伦理专题、法学流派研究、法治建设专题、法律论文写作专题、人物访谈、书评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