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基础》以“多基础主义”的论基,对法律的基础、基本性概念,法律的规范基础、认识论基础作了区分,并认为可以从多个角度理解法律的基础。法律的解释学是《法律的基础》的分析核心,旨在洞悉用以解释法律产生、发展和作用的变量体系。随后,作者探讨了影响法律基础的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并对凯尔森、卢曼和富勒的法律基础理论进行了介绍
本书在对清教徒式的“学痴”、社会法学的理论大师——韦伯的生平和著作进行概述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和研究了韦伯的下述社会法学理论,包括:解释的法学方法论和“无涉个人意念”的法学方法论的研究;社会法学逻辑起点的研究;“法律类型”的研究;形式合理性法律的研究;“国家的法律'.与“超国家的法律”的研究;统治类型的研究;官僚机构管理
本书分三卷共十四编,内容包括:中国刑事法制史、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刑事诉讼法基础理论、司法制度改革、证据法基本理论与制度、刑事诉讼程序等。
“知识就是力量”、“知识改变命运”。是的,和世界上的万事万物相比,人的力量优势不在于体格,在漫漫人生的旅途中,知识决定着生命的可能程度。我们所处的时代也被称为知识大爆炸的时代,生活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地需要知识,人们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把学习知识当做一种生活方式。不过,在很多人的头脑中,所谓的知识其实就是自然科学知识
在逻辑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原理方面,既包括概念理论、判断理论、复合命题、规范命题、演绎推理、归纳逻辑、类比推理、假说、论证等传统逻辑的内容,又包括现代逻辑的模态逻辑以及以其为基础的道义规范逻辑.和以“非形式逻辑”为基础的法律论证逻辑。《法律逻辑学导论》大大强化和扩大了“非形式逻辑”部分,并且以法律适用中的谬误作为评价法律
本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法学的价值意识形态。从这一学科和课程定位出发,本教材阐述了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立与发展进行了简明而富有逻辑的叙述;对法理学的许多传统论题或从内容上加以拓展,或在理论上有所深化。
本书共分十章,内容包括:古代法典、法律拟制、自然法和衡平法、自然法的现代史、原始社会与古代法、遗嘱继承的早期史、早期财产史、不法行为和犯罪的早期史等。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编写以体系简洁、内容扼要、论述通畅、语言朴素为宗旨,以方便学习者的学习并掌握所学内容为目标,对从古希腊、古罗马到当代的西方法律思想进行了分析介绍。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阐述西方历史上各个历史时期不同思想家的法律思想为内容的学科。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有助于更为深刻地了解西方法律制度发展和运作的理论基础,也
《法律制度与法律渊源》是“法律哲学与一般法理学丛书”中的一本。全书考察了法的严格制度性渊源,又论述了传统上的法的渊源,最后讨论了宪法、权利法案和宪章的作用。《法律制度与法律渊源》作者以相当严谨求实的态度研究问题,凸显了法哲学的特有的科学精神。
这本获奖之作为诠释整个世界的法律和法律关系提供了一条全新的主要途径。国家法律被放到更宽广的主要法律传统背景之中思考,即原生(或本土)法律、犹太法、大陆法、伊斯兰法、普通法、印度教法和亚洲法。每一种传统都从制度和实体法、基本概念和方式、对待变革的态度以及处理跟其他传统和民族之间的关系的要义等方面进行探讨。法律传统通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