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类洄游通道恢复工作的开展最早出现在17世纪,我国则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相关工作,主要是学习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先进成熟的经验,并在此基础上模仿修建过鱼设施。随着过鱼设施相关内容被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水电行业相关标准的编制和实施,我国在过鱼设施的设计、运行、管理、评估等方面都有了较清晰的思路,摆脱了早期模仿国外的工作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本书在系统论述
水利水电工程将完整的河流环境分割成不同的河道片段,阻断了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破坏了河流系统的完整性,阻隔了当地鱼类种群的交流,导致这个开放、连续的系统在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及信息传递等方面发生一系列的改变,使生活在其中的鱼类生存所需的生境条件、水文情势发生变化。同时也降低了被隔离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和活力,最终对鱼类资源产生影响。因此,为了保护鱼类,恢复河流生态多样性,修建过鱼设施是十分必要的。 本书就过鱼设施修建的关键技术和部分案例进行解析,总结出有效的过鱼设施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技术包括体包括过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