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著,第一编总则第1条:本法用于处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它适用于尼日尔共和国境内。第2条:本法所称雇员,是指无论其性别和国籍,受雇于某一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的公共组织或私营组织,从事某项职业活动,获取一定报酬的人员。在确定雇员的资格时,并不考虑雇主和雇员的法律地位。公共行政部门固定工作的人员不受本法约束。第3条:本法所称雇主和用人单位(以下均称“雇主”),是指雇用一名或是多名自然人为其服务并接受其管理的公法或私法中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无论其行业或地位是什么:可以是从事商业、工业、农业或是服务业
本书共6章,内容包括:东非六国矿业权制度的法律渊源、东非六国矿业权制度的基本规定、东非六国矿业权制度的价值追求和具体目标、东非六国矿业权制度的本土化趋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