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研究有两个目的。一个目的是在现象学的意义上来解释人在世界中的存在(即人的此在)。另一个目的涉及人在世界中存在的特殊方式,即精神病理的方式。这两个问题分别属于专业与方法截然不同的科学研究领域。第一个问题处于现象学哲学的框架中,第二个问题属于精神病理学。本书将在不同形式的现象学精神病理学(即以不同的现象学精神病理学家
本书分为4部分,部分绪论,澄清此书所要讨论的意识概念和问题域。第二、三部分是本书的主要部分,分别从意识结构和意识发生的角度,借助现象学、心理学等精神科学的研究,多角度、多层面讨论意识。第四部分是一个总结,从方法和运用角度总结意识研究, 如作者所说,这本书里提供的是对意识现象学的一个系统研究的尝试:整个阐述是从感知分析开
《逻辑原理》由布拉德雷在1883年创作、出版。本书有较浓的黑格尔主义色彩,在逻辑发展史上占有特别的地位,主要阐述了逻辑学、方法论和认识论等方面的问题,还论述了何为思想律、观念、判断与推论等。在1922年增订版中,作者对第一版的正文基本未作修改,但每章增加“增补附注”,有时多至六七十条,全书又附有“书末论文”十二篇。这部
本书基于作者2001年在北大开设的现象学导论课程,由学生根据课堂录音整理成文稿,再经作者审阅而成书。通过解读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德里达这四位现象学目前重要哲学家的著作,本书介绍了现象学的问题来源、基本态度和方法,以及现象学思考在不同现象学家那里的质的丰富性和内在呼应性,由此而引导读者进入思想的新天地,培养读者
《逻辑原理》是英国哲学家F.H.布拉德雷的著作,1883年初版,1922年出版增订版。在增订版中,作者对第一版的正文基本未作什么修改,但每章加了许多增补附注,有时多至六七十条。全书又附有书末论文十二篇,牵涉到逻辑、方法论和认识问题,可以看出布拉德雷的用意是想把他的《逻辑原理》和他后来的中心著作《现象与实在》联系起来,用
本卷是胡塞尔全集第22卷,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算术哲学》和《逻辑研究》之间胡塞尔文献方面的空缺。它囊括了胡塞尔1890至1910年间在杂志上发表的所有文章,并添加了胡塞尔遗稿中在本卷中发表的若干文字。原则上,只有胡塞尔自己希望发表在杂志上的手稿,或者是与他实际发表的著作有直接关系的手稿收入了出自遗稿的增补文本部分。按照
本书由胡塞尔19171918年在贝尔瑙沉思时间意识难题的速记手稿所组成,前承《内时间意识现象学(18931917)》,后启《关于时间构造的后期文字(19291934)》,构成了胡塞尔时间意识现象学思想三部曲极为重要的中间环节。通过贝尔瑙手稿,有兴趣的读者会发现:胡塞尔新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与早期时间观相比取得哪些最本质的进
在胡塞尔看来,近代心理学一味仿效物理学模式,难以真正找到自己的研究起点。心理学的首要任务应是指出心理活动的本质,即意向性。现象学心理学是一门根据意向性概念展开的学问,经现象学心理学还原,阐明各种心理经验及对象的基本类型,试图描述在世界中的一般人的心理本质及其经验世界如何构造。现象学的心理学既是越论现象学的预备,也可以成
现象学之基本问题(修订译本)(中国现象学文库 )
在世界文化史上,曾经产生了三种系统的逻辑学说。这就是古代中国、印度和希腊的逻辑学。中、印、希三大逻辑传统,源远流长,影响至深。它们几乎同步肇始于公元前六、五世纪,继而在数世纪中兴旺发达。进入近代以后,随着东西方逻辑和文化交流的进一步展开,对中、印、希三种逻辑学说及其在文化史上的地位、价值和意义的,比较研究,就成为学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