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文件精神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协函〔2020〕7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本导则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文件精神,以现行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为依据,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由《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试行)(房屋建筑工程部分)》(中建监协[2020]15号文)修订而成。
根据《关于同意<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标准>立项的函》(中市协[2018]第36号)和《中国市政工程协会关于同意变更团体标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标准>名称的批复》(中市协[2022]40号)的要求,本文件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
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关于发布中国钢结构协会2021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中钢构协〔2021〕第26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三层及三层以下村镇装配式住宅的绿色设计与评价。村镇装配式住宅的绿色设计与评价应统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的要求制定。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负责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提出。
根据《关于同意<综合管廊给排水管道敷设和安装规程>立项的函》(中市协[2019]第34号)的要求,本文件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内给水排水管道的敷设与安装。 本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材料和计算指标,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外围护系统设计,设备与管线系统设计,内装系统设计,构件制作、检验与运输,施工,工程验收。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协同与管理;5.立项;6.设计;7.施工;8.创新评价指标;9.评价方法与等级;10.评价组织与程序。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18]6号)”要求,为了提升辽宁省装配式钢结构工程工业化施工水平,编制组通过广泛收集资料及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