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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图书馆将逐步实现“通借通还”
发布者:网上馆配会 来源:鲁网   发布时间:2015/6/11


  记者从今天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发展均衡、服务便捷、多元参与、共建共享、保障充分、统筹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到2020年,实现市及市以上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

  将建立健全覆盖省、市、县、乡、村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到2020年,实现市及市以上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县级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市、县两级基本建成博物馆、美术馆,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中心)达到国家三级,社区和行政村建有符合标准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大院)的目标。

  到2017年全面完成省定贫困村建设文化大院(或文化活动室)的扶持任务。以广播电视网络服务、数字文化服务、流动文化服务等为重点,打造一批文化扶贫项目。

  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全省图书馆逐步实现“通借通还”

  统筹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方面,把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城乡公共设施,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配套建设群众文体活动场地。

  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推行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以市县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为中心,在城乡基层,特别是农村和偏远地区设立分馆,并开展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全省图书馆逐步实现“通借通还”。推进“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广播电视涉农节目制作和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继续深入实施“文化惠民、服务群众”办实事工程,为行政村和社区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出版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施“一村一年一场戏”、农村数字电影放映工程。

  保障特殊群体享有均等服务 公共图书馆配备盲文书籍

  将农民工文化建设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农民工群体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文化需求。开展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出版物、影片。

  公共图书馆和农家书屋配备盲文书籍,开展盲人阅读服务。实施盲文出版项目,开发视听读物,建设有声图书馆。省、市图书馆建成盲人数字图书馆。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和手语新闻节目,县级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相关节目。影视作品和节目加配字幕。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科技馆、电影院和体育场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无障碍设施。加强对残疾人文化艺术的扶持。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和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服务。